时间: 2022-10-12 21:53:22 来源:雨城融媒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做好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作用,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即日起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举报。
一、举报对象
1.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雨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故意隐瞒,未及时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报告的人员。
2.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有密切接触史的来(返)雨人员,未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未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
3.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未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的人员。
4.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出现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但未落实全家居家观察的人员。
5.在落实来(返)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或不满规定时间就私自外出、串门走动的人员。
6.违反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告要求的人员。
二、奖励办法
1.知情者发现以上人员,可拨打被举报人所属镇(街道)举报电话。举报线索由被举报人户籍所在镇(街道)负责查证,被举报人户籍地不在雨城区的按常住地管理。
2.举报信息经核查属实,镇(街道)可给予举报人500元的现金奖励。多个举报人举报同一对象的,首位举报人获得奖励,镇(街道)应对其他举报人给予充分肯定,并详细回复举报信息核查情况。奖励资金由被举报人户籍所在镇(街道)(户籍地不在雨城区的由常住地镇街)在疫情防控经费中列支。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反映的线索应包括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姓名、现居住地址、车牌号及个人去向等,确保线索得到及时准确查证。
2.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应询问详细,如实记录,接到举报线索后,第一时间开展入户或现场核查。
3.各单位要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匿名或未提供联系方式的举报人员视为放弃奖励)。
4.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不得诬告或陷害他人,否则将严肃追究举报人法律责任。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检举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举报人从机关工作人员处获取信息检举的;举报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举报人采取盗窃、欺诈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违规行为证据的。
6.各镇(街道)、相关部门、村(社区)、企业在线索核查过程中排查不力、履责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7.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四、举报电话
东城街道:0835-2232474
西城街道:0835-2350496
河北街道:0835-2622318
青江街道:0835-2850293
大兴街道:0835-2246056
上 里 镇:0835-2316596
碧峰峡镇:0835-2317728
多 营 镇:0835-2610310
八 步 镇:0835-2310502
晏 场 镇:0835-2313501
望 鱼 镇:0835-2328028
周公山镇:0835-2312009
草 坝 镇:0835-2315028
雅安市雨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1日
审稿:程普 白雨锶
责任编辑:郭涵
来源:雨城融媒 日期: 2022-10-12 21:53:22
编辑: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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