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代...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减轻困难群体缴费压力,做到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应保尽保。计划安排资金171.52万元,其中省级安排81.64万元,市、县两级安排89.88万元。
  • 十月项目进展

    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已为19669人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完成比例为115.01%。


  • 九月项目进展

    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已为19459人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完成比例为113.80%。


  • 八月项目进展

    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已为19462人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完成比例为113.81%。


  • 七月项目进展

    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已为19464人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完成比例为113.82%。


  • 五月项目进展

    为1.86万符合代缴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 四月项目进展

    截至2022年3月,为1.13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