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21 09:31:05 雅安日报
违停车辆占用人行道
本报讯 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体现,它对我们的生活、工作和城市健康发展都有积极意义。良好的交通习惯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近年来,市民素质有了显著提升,然而,在市区一些路段,不文明交通行为仍时有发生。
8月19日13时许,在市区雅州大道与青年路交叉路口靠山一侧,记者看到一辆深色小轿车停在人行道上并占用盲道违规停放。记者在此蹲守20分钟,发现该车主并未将违停车辆及时驶离,反而是不少随后而来的车主“借鉴”了该车主的停车方式,纷纷效仿并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进行停放。
“最近天气炎热,他们停在这里有树荫遮阳。但这样占用公共区域不道德,而且占用盲道停车也会造成安全隐患。”家住附近某小区的市民王波提起这些违停车辆一个劲儿地摇头。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在此,雅安公安交警呼吁广大驾驶人,出行时一定要严守交通法规,规范停车,切莫贪图一时方便而违规停车,共同打造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了维护道路安全畅通,请自觉遵守停车规定,按照“入位、顺向、头齐、守时”的要求,文明规范停车,拒绝乱停乱放,让文明出行、规范停车成为良好风尚。
市融媒体中心 张天幸
审稿:程普 白雨锶
责任编辑:郭涵
来源:雅安日报 日期: 2024-08-21 09:31:05
编辑: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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