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3-12 09:08:02 雅安日报
一名共享单车骑行者违规载人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电动车因其方便、快捷等特点受到不少市民青睐。然而有些骑行者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驾驶行为,轻则导致交通堵塞,重则可能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不但扰乱道路通行秩序,也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境地。
3月7日17时许,下班高峰期,在雨城区西门北路货运站路口,一名电动共享单车驾驶员搭载一名“乘客”,行驶到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抢占”车道。路口的交通文明劝导员看到后,立即劝导其走非机动车道,并告知共享电动单车不能载人。
不久,也是在该路口附近,一名非机动车驾驶员“走”到道路靠左的非机动车道上,与正常行驶的车辆“抢道”。
也是在该路口,一辆两轮电动车想要逆行,被交通文明劝导员拦下……
不按车道行驶的行为是非机动车违法中最常见,也是最危险的,不仅会扰乱机动车的正常行车,一旦发生事故,最容易受伤害的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
遵守交通法规,人人有责。各行其道才是安全之道。请广大非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 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本报记者 李晓明
审稿:程普 白雨锶
责任编辑:郭涵
来源:雅安日报 日期: 2024-03-12 09:08:02
编辑: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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