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8-11-01 16:11:45
四川省司法厅
10. 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
10-2. 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
10-2-2.公证员执业证换发、补办
10-2-2-2.公证员执业证补办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四川省境内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许可的公证员,因执业许可证遗失,导致执业证书无法使用的,可申请换发公证员执业证。
二、设立依据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102 号)第十九条:公证员执业证书由公证员本人持有和使用,不得涂改、抵押、出借或者转让。
公证员执业证书损毁或者遗失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公证机构予以证明,提请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执业证书遗失的,由所在公证机构在省级报刊上声明作废。
三、申请条件
公证员执业证因遗失,导致执业证书无法使用的。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详细要求
材料来源
备注
1
《公证员执业证换发补办申请表》(文本110)
如实填写,需加盖律所公章。一式三份,复印件2份。
_
2
公证机构所属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补办证明
需加盖公证机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公章。复印件2份。
3
省级以上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应当载明遗失的执业证书的种类、持证人姓名、执业证号;复印件2份。
4
申请人彩色证件照
近期,2吋免冠证件照2张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选择现场办理的,应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选择网上办理的,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取件地点和方式。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审查要求和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审查要求和条件的,正式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实质性和形式性审查,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报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
(三)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审准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核准手续,并补发《公证员执业证》。
(四)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办理结果。(网上办理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到所选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法定总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审核。
承诺办结总时限:※个工作日审核。
(一)主管机关初审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
(二)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审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网上自助办理3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公证员执业证》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全程网办),到现场次数0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5楼10-11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川省司法厅:http://www.scsf.gov.cn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28)86952625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四川省司法厅公证员执业证补办审查工作细则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依据
注意
事项
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二寸照证件照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无
遗失声明应当载明遗失的执业证书的种类、持证人姓名、执业证号
需加盖公证机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公章。
责任编辑:王茜
日期: 2018-11-01 16:11:45
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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