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8-11-01 16:33:51
四川省司法厅
12.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2-3.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机构变更登记
12-3-6.司法鉴定机构章程变更
一、适用范围
四川省境内证书有效期内拟变更章程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和办理。
二、设立依据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95 号)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司发通〔2014〕49号)第四条:具有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制定机构章程,包括下列内容: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住所和注册资金; (二)司法鉴定机构的宗旨和组织形式; (三)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 (四)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的产生、变更程序和职责; (五)司法鉴定人及其相关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六)司法鉴定机构内相关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职责; (七)司法鉴定机构章程变更、修改; (八)司法鉴定机构内部执业管理、质量管理形式; (九)司法鉴定机构资产来源、财务管理和使用分配形式; (十)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撒销后的终止程序及其资产处理; (十一)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司法鉴定机构章程自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之日起生效。
三、申请条件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章程的,变更后的章程应当符合《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司法通[2014]49号)第四条要求。
四、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备注
1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审核表
(格式文本113: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如实填写。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如实填写。
无
如实填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
司法鉴定机构发起人会议关于变更章程决议及会议纪录
(示范文本133:发起人会议决议)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机构发起人出具并加盖鲜章。 2、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机构发起人出具并加盖鲜章。
1、机构发起人出具并加盖鲜章。 2、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
若章程变更涉及资金变更的还需提供资金证明
(示范文本6:资金证明)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独立法人机构的司法鉴定机构提供验资报告、非独立法人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的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 2、复印件2份,需验核原件。网上报送要求:独立法人机构的司法鉴定机构提供验资报告、非独立法人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的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
1、独立法人机构的司法鉴定机构提供验资报告、非独立法人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的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 2、复印件2份,需验核原件。
4
拟变更后的司法鉴定机构新章程
(示范文本121:XX司法鉴定所章程)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骑缝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真实有效。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
原《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其复印件
(示范文本140: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正本、139: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副本)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真实有效。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选择现场办理的,应向拟设所所在地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选择网上办理的,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向拟设所所在地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取件地点和方式。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进行实质性和形式性要件审查,出具正式书面初审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上报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
(三)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审核后作出是否准予的许可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并公告;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四)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办理总时限:40个自然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个工作日。
(一)市州初审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
(二)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审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司法鉴定许可证》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原件核验),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5楼10-11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川省司法厅:http://www.scsf.gov.cn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28)86952625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司法鉴定机构章程变更登记
审查工作细则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标准
依据
注意事项
变更章程决议及会议纪录
机构发起人出具并加盖鲜章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95 号),《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95 号),《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95 号),《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司发通〔2014〕49号))。
资金证明
独立法人机构的司法鉴定机构提供验资报告、非独立法人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的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
司法鉴定机构章程
符合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中具有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制定机构章程,包括下列内容: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住所和注册资金;
责任编辑:王茜
日期: 2018-11-01 16:33:51
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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