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8-10-30 09:58:53
四川省司法厅
2. 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2-1.律师执业许可
2-1-2. 兼职律师执业许可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申请在四川省境内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执业的。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十条:律师执业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执业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五)享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后一年内申请执业,超过一年的须律师协会重新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八)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本《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2)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律师执业;
(九)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详细要求
材料来源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文本29)
如实填写。原件1份,复印件2份。
_
2
拟执业律师事务所信息登记表(文本30)
如实填写。一式三份.
3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姓名页和副本照片页)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文本31)
一式三份
4
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材料(文本32)
1、如实填写;2、需加盖律协公章;3、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
5
身份证复印件(文本33)
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一式三份。
6
拟执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或聘用合同(文本34)
1、需加盖拟执业律师事务所公章;2、一式三份,需核验原件。
7
无刑事犯罪记录声明(文本38)
1、申请人本人签字; 2、原件1份,复印件2份。
8
1、任职于普通高校的,提交普通高校出具其从事法学教育经历证明(任教科目授课表等)及任教科目为法学的高校教师资格证(范文44) 2、任职科研机构从事法学研究的,提交科研机构出具其从事法学研究及其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1、需加盖单位公章;2、原件1份,复印件2份
9
所在普通高校或法学科研机构同意其兼职从事律师执业的证明材料(文本45)
10
申请人彩照
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二寸照,着律师袍(或律师袍相似服装)。二张。
11
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人员申请执业的,除以上(一)-(九)项外,还需提交: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的户口薄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文本39)
1、提交户口本复印件的,需提交户口本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件;2、一式三份,需核验原件。
12
被注销律师执业证重新申请执业的,除以上除以(一)-(九)项外,还需提交:原执业证注销收回文件(文本40)
1、应为带编号的红头文件;2、原件1份,复印件2份。
说明:
1、所提供自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
2、提交复印件的在提交时须审核原件,原件审核机关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提供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一份(内容清晰可辨)。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或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11号窗口(注:以实际编号为准,下同)领取,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
(二)申请人选择现场办理的,应向拟设所所在地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选择网上办理的,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取件地点和方式。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审查要求和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审查要求和条件的,正式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进行实质性和形式性要件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包括:1、形式材料的实质调查审查意见;2、C证申请执业的,需出具申请人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的户籍所在地与拟执业地一致的证明(范文41);3、省外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的,由市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调取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调取并出具律师资格证调档证明(范文42);4、中断律师执业重新申请执业的,需出具中断律师执业原因、原执业证是否注销收回及是否受行政处罚证明(范文43)),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报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11号窗口。
(四)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应对申请材料中刑事犯罪记录的申明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连同其他申请材料报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11号窗口;刑事犯罪记录的核实结果也可于提交材料后的次月5日前补充提交。
(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11号窗口审核后作出是否准予的许可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律师执业证》并公告;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六)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法定总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总时限:※个工作日
(一)市州初审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
(二)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审批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律师执业证》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原件核验),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5楼10-11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川省司法厅:http://www.scsf.gov.cn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28)86952625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四川省司法厅兼职律师执业许可审查工作细则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标准
依据
注意
事项
实习登记
实习满一年
申请人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后,专职实习满一年。
无
实习鉴定登记表
1、申请人应在取得“实习合格”鉴定一年内申请执业;
2、申请人以C证登记实习的,其实习人员登记表及实习鉴定书应登记为C证。
无刑事犯罪记录申明
申请人提交声明书,初审机关会同公安部门公安网网上查询确认。
无其他职业证明
1、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应有时间的连续性;
2、曾担任公职的,需提供未被开除公职证明(退休证、同意辞去公职正式文件等);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审查其是否因品行原因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
4、无业人员可提供:(1)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无职业证明;(2)提供近期的失业就业证复印件;(3)人事档案存档地出具的档案查询证明;(4)社保缴费情况流水单等;
5、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需提交机关事业单位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应注明其是否为编制内工作人员及离职情况。
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B证人员申请执业
申请执业地区域
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B证的人员,应当在报考时规定的放宽地区执业;
2、取得本科文凭的,需提交学位证或毕业证,可在全省范围执业。
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人员申请执业
申请执业地执业区域
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人员,应当在其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申请律师执业;
2、需提供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证明(户口本本人页及户主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兼职律师
在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育或在科研机构从事法学研究
1、高等院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医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普通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等。
2、任职于高等院校的,高等院校出具其从事法学教育经历证明(任教科目授课表等)及任教科目为法学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任教科目授课表等从事法学教育经历证明资料需加盖高等院校公章(或高校教务处公章);
3、任职科研机构从事法学研究的,科研机构出具其从事法学研究及其法学研究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4、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同意其从事律师兼职执业的证明材料(需加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公章);
5、省级党校从事法学教育、原单位同意的可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法律援助律师
在法律援助中心执业
1、申请人应当在已成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执业;
2、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执业仍应遵守执业地域限制有关规定
曾有律师执业经历,注销后重新申请执业的
1、需提交原律师执业许可证注销收回证明;
2、需审查其中断执业原因。
注:初审需注重形式材料实质性审查,如对形式材料存疑的,须进行相应的调查核实,确保形式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责任编辑:王茜
日期: 2018-10-30 09:58:53
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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