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02-05 14:59:13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石棉县司法局迅速采取行动,制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主动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
一是加强走访排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统一制作《石棉县社区矫正对象“疫情”摸排情况表》下发各司法所,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县54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深入了解54名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属近期是否接触湖北武汉返乡人员,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二是加大疫情期间监管,防止人员流动。县司法局按照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疫情期间原则上不批准外出,严防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发生交叉感染,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在家中减少出行,杜绝参加群体性聚集活动,各司法所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网格化管理,对他们的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同时将基本情况及时向司法局、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报告。
三是强化信息化管理,确保疫情期间人员安全。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充分发挥“电子腕带”、“雪亮工程”、OA系统人脸识别等功能每天对全县54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覆盖远程视频点名和平台监管,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在春节、重大疫情期间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的发生。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对“疫情”防护的配合。疫情发生后,县司法局赓即制定疫情防控宣传方案,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印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紧急状态20类行为属涉嫌犯罪”“拒绝隔离、瞒报疫情、造谣传谣等行为所需担负的法律责任”等宣传资料分发至各乡镇,组织司法所深入到村(社区)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律知识和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要求他们配合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鼓励他们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正确对待疫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树立他们战胜疫情的信心。
责任编辑:郭涵
日期: 2020-02-05 14:59:13
编辑: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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