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02-05 14:53:08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芦山县司法局结合职能职责,同舟共济、科学防治,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积极防疫,组织领导靠在前。疫情发生后,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局迅速召回放假的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成立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局抗击防治疫情工作方案,确保疫情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科学防疫,宣传引导走在前。为防止群众在网上散发不实言论,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县司法局编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的十点法律知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紧急状态下的法律常识》(一)(二)等宣传资料30000余份,深入村(社区)、公路卡点、居民小区等进行发放讲解,同时,结合实际,利用微信公众号、融媒体平台等平台以及“村村响”,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宣传,解决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主动防疫,自我防范做在前。进一步严明防控工作纪律,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勤洗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登记台账,详细登记每人每日接触人员、活动轨迹、体温监测;及时通知省、市外休假人员延迟返岗,严禁干部职工及家属在疫情防控期间举办宴请聚会;指派专人对局机关办公场所进行消毒清理,熬制预防病毒的中草药饮,全力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四是服务防疫 ,模范带头行在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我局党员先锋队和司法所人员深入一线,协助配合村组干部开展湖北返乡车辆、人员登记和体温监测工作,结合“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引导村民正确认识疫情,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局机关党支部开展特殊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5400元,以实际行动投身疫情防控战斗中,践行共产党员使命和宗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责任编辑:郭涵
日期: 2020-02-05 14:53:08
编辑: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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