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8-07-17 17:16:40
关 键 词:相邻权 相邻排水
争议焦点:承包田出租后发生的相邻排水侵权纠纷责任由谁承担。
调解要点:组织双方进行沟通,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相关法条:《物权法》第九十二条;《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基本案情:2016年6月27日,荥经县大田坝乡新文村4组村民米某来到大田坝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同村居民宋某引水灌溉田地,由于管理不善,宋某田里的水漫过田坎,导致自家油菜田被淹。事发后,米某找宋某理论,宋某称“承包田早就租给别人耕种了,你家油菜被淹,应该找租我家承包田的人,找我没用”。二人协商不成,发生纠纷。米某遂向大田坝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受理纠纷后,大田坝乡调解委员会与新文村调解委员会取得了联系,了解了纠纷的来龙去脉,并实地查看两家的田地,得知:米某与宋某同为新文村四组村民,两人的承包田相邻,因宋某的承包田租给别人耕种,而对方没有做好相应的排水措施而导致米某田里种植的油菜被淹没。当天下午,大田坝乡调解委员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大田坝乡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开始后,调解员首先向双方释明了有关法律规定。告知双方“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相邻双方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好相邻关系”,明确“宋某对米某的田地被淹负有一定责任,应该要求承租者完善好排水措施不得影响他人的生产劳动”。同时,耐心劝解双方:“乡里乡亲的有什么事情应该多进行沟通,和颜悦色,相互理解。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由于两人在此之前关系一直不错,从未发生过争执。通过调解员的明法析理,宋某首先对米某表示了歉意,表示下来后一定要求承租人将田埂处理好,避免淹水时水流到米某田里。米某也表示了谅解。至此,一起因土地排水引起的矛盾纠纷得到了解决。
评析: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真正从根本上解决相邻权纠纷更多的是靠尊重,“冤家宜解不宜结,一场官司一世仇”。人民调解组织直接面对人民群众,要充分发挥调解工作中,应当注意方式、方法,妥善解决相邻关系纠纷,以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大田坝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雷建林)
责任编辑:王茜
日期: 2018-07-17 17:16:40
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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