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04-02 17:00:00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现将《2017年防汛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4月1日
2017年防汛检查工作方案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做好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意义重大、责任艰巨。为指导和督促县(区)做好今年防汛工作,查找不足,及时整改,继续实现我市“三个确保,一个坚决防止”度汛目标,结合我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组织形式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组成8个检查组,采取一对一检查方式贯穿整个汛期。(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及内容
(一)检查时间。
2017年防汛工作检查分为三个阶段,即汛前检查(4月5日至4月10)、汛中检查(7月1日至7月5日)和汛末检查(9月1日至9月5日)。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县(区)、乡(镇)防汛机构建立情况;
2、检查县(区)防汛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3、检查县(区)、乡(镇)防汛宣传、培训和演练开展情况;
4、检查县(区)各类防汛危险区域、重点部位防汛责任人落实到位情况;
5、检查县(区)防汛预案修订完善情况;
6、检查县(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使用和维护管理情况;
7、检查县(区)、乡(镇)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情况;
8、检查县(区)各类防洪工程建设和水毁修复进展情况;
9、检查县(区)辖区内河道安全行洪情况;
10、检查水库(水电站)汛期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情况;
11、检查涉河涉水在建项目度汛方案落实情况;
12、检查县(区)、乡(镇)汛期值班值守情况;
13、检查县(区)、乡(镇)防汛工作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14、检查县(区)中央特大防汛抗旱经费使用情况。
三、相关要求
各检查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并由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带队,按时完成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各组要对照检查要内容,认真负责、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各检查组牵头单位分别于4月15日、7月10日和9月10日前将各个阶段检查情况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含电子文档)。
联系人:陈 强
联系电话: 18113893646
责任编辑:夏天
日期: 2017-04-02 17:00:00
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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